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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2007年至2008年需掌握以下十項政策及法律、法規變動的影響,及早做好因應措施。十項政策及法律、法規變動包括:勞動合同法、企業所得稅法、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2007年頒布的取消出口退稅及調降出口退稅率、2007年頒布的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2007年頒布的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2007年嚴格加強對加工貿易管理及核查。 上述十大類影響最大的是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一旦台商從事的商品被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台商只有回家或轉行一途了,其次影響較大的是列入加工貿易限制類,特別是在東部地區的台商將面臨巨額保證金的資金調度壓力,對於資金薄弱的台商將很難在從事加工貿易了。影響第三大的是嚴格對加工貿易管理及核查,而且是將加工貿易准入資格與環保、稅務、勞動、安全生產及社會保險掛勾,台商將面臨隨時可能被取消加工貿易的不確定風險。以上三者都可能對台商在大陸投資經營產生致命的一擊,幾乎很難有因應的機會及對策,除非改行作內銷。 至於勞動合同法、企業所得稅法、出口退稅率調降、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等,雖然影響亦很大,但上述主要的影響在於提升台商的經營成本,至少台商還有機會一搏。 台商面對上述的政策及法規變動的影響,應做好企業轉型升級及全方位降低成本,以度過大陸投資環境的巨大變動。 表1 為2007年至2008影響台商重大的政策及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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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法律法規名稱 |
文號 |
頒布機關 |
頒布日期 |
實施日期 |
影響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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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
略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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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1 |
租稅優惠減少,稅率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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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略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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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 月 1 |
未來只有員工告企業的機會,企業告員工的機會將減少,勞資爭議將激增,經濟補償金將大幅增加,員工流動將更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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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 |
2007 年第 17 號公告 |
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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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無法再從事禁止類加工貿易,只好關門或轉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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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 |
2007 年第 44 號公告 |
商務部、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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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東部和中西部實行差別政策,東部新設外貿企業不批准限制類加工貿易業務。中西部A、B類企業銀行保證金台帳空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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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加工貿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商產發【 2007 】 133 號) |
商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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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加工貿易資格與稅務、環保、勞動、安全、社會保障掛勾,加工貿易企業將面臨不確定的風險,隨時有可能被禁止從事加工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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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取消出口退稅及調降出口退稅率 |
略 |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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