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單位每年都會根據員工的要求,調整下一年的公積金存繳比例,千萬不要小看了公積金的比例,用好的話可以省下不少稅負呢。
個案
在某國企深圳分公司做中層管理的劉小姐,每月包括公積金在內,月薪平均9000元,在公積金的繳納上,單位按照平均月薪承擔8%,劉小姐個人則可以選擇繳納8%、12%和20%比例不等的公積金。為了現金“落袋為安”,劉小姐此前選擇的都是8%的繳納比例,即每月720元,按照這種繳納比例,劉小姐每月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9000-1600-720)×20%-375=961元。
專家點評
根據我國稅法相關規定,每月的住房公積金是不用納稅的,對於公積金繳存數額在平均工資12%以下的部分,屬於免徵個人所得稅範圍。
劉小姐的公積金如果存繳比例調高到12%,則可以享受的免稅公積金為1080元/月,這樣,其每月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9000-1600-1080)×20%-375=889元,每月可少繳個稅70元,一年下來,可以節省800多元稅款。
不過,由於公積金不易自由支取,在投資獲益和流動性上均會受到影響,因此並不建議採取“越多越好”的存繳方式。此外,各地對公積金的繳納規定不同,而深圳具體的公積金政策還在制訂中,因此市民可以諮詢具體政策後,再做合理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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