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車船稅的徵收標準從2007年開始按照車輛的排量和座位數核定,因此從明年開始,繳納車船稅必須出示“機動車登記證書”,沒有證書的車主需要盡快到車管所補辦。
2008年車船稅徵收將從1月1日至4月30日,日前在徵收養路費的過程中,也可以代收車船稅,2007年度多退少補在收取2008年度車船稅的同時進行。
和往年不同,今年繳納車船稅必須帶上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和影本,“以前的資訊不完善,這次要重新錄入排量、座位數等資訊。”代收工作人員介紹。
部分車輛由於各種原因沒有機動車登記證書,需要盡快到車管所補辦,補辦要帶上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購車原始憑證等,車管所辦理時間為每週工作日,辦證可在當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