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导读:  當前,國內對於稅務籌劃的研究已經可謂炙手可熱關於稅務籌劃的新的理論和方法更是層出不窮。概括地說理論界對於稅務籌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層面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和稅務籌劃的主要操作方法有關這方面的論述已經很多並且形成了兩類主要研究群體從事稅收專業理論研
    本文標簽:需求實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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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國內對於稅務籌劃的研究已經可謂炙手可熱關於稅務籌劃的新的理論和方法更是層出不窮。概括地說理論界對於稅務籌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層面稅務籌劃的基本理論和稅務籌劃的主要操作方法有關這方面的論述已經很多並且形成了兩類主要研究群體從事稅收專業理論研究的學院理論派和從事實際業務操作的實務操作派。這兩大研究群體從各自的角度出發對稅務籌劃的理論、方法進行了深入詳細的闡述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稅務籌劃理論領域的發展。但是,理論最終要服務於實踐。在稅務籌劃研究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理論界卻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對於稅務籌劃最終需求方的納稅人來說究竟是否需要稅務籌劃?需要什麼樣的稅務籌劃?也就是說稅務籌劃供給在不斷增加的同時卻沒有考慮納稅入的需要。

      為了探尋這一問題作為一種嘗試和創新本文從全新的角度通過對若干樣本企業進行問卷調查的實證研究方法分析了目前我國企業對於稅務籌劃的實際需求狀況並從制度需求和供給的角度分析了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這對於促進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進一步開展對於世界經濟一體化下增強我國企業自身競爭力同時對於我國稅收法制環境的優化,依法治稅的促進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企業定收籌劃需求護理論判斷

      目前我國企業對於稅務籌劃的開展既具有內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又具有促進其實施的良好外部條件在這種內外兩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國企業對於稅務籌劃應具有很大的需求。之所以得出如此的理論推斷主要是基於以下兩個角度的分析

      首先從我國企業開展稅務籌劃的內在因素上分析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作為利益邊界明確的理性經濟人,企業為了減輕稅負而採取的稅務籌劃具有其天然的內在合理性與必然性。從企業的本性來看,追求納稅理性是其合理的選擇而通過籌劃權的運用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又正是企業自保意識的合理體現。從我國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考慮由於我國企業特別是內資企業稅負水平普遍偏高而隨著稅收法制化進程的加快企業偷逃稅的違法成本將很難再足以抵補因此而獲得的違法收益。因此企業在經濟利益的約束下出於追求最大化的理性考慮必然轉而選擇同樣能夠減輕稅負的合法的稅務籌劃。此外面對入世後平等的競爭環境與本身已具有良好籌劃意識和能力的外資企業相比中國企業無論是出於獲取競爭優勢的考慮還是實現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需要都必然將稅務籌劃作為自身控制稅收成本的唯一合理選擇。

      其次從我國企業目前所處的外部整體環境來看其對於稅務籌劃的內在理性願望有了轉變為現實需求的外部促進條件。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使得企業逐漸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這使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有了現實意義法制建設水平的提高為企業稅務籌劃提供了一個必需穩定和法治的行為空間而良好的社會輿論和理論供給則為企業開展稅務籌劃提供了強大的社會認同和理論支持將有利於企業稅務籌劃的深入開展。除了這些有利外部條件外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現行稅制不可避免地存在的差異性、空白和漏洞為企業具體開展稅務籌劃提供了現實的基礎和平台使籌劃需求完全可以轉變為現實的減輕稅負的最終結果從而充分調動企業進行籌劃的積極性形成對稅務籌劃的巨大需求。

      二、我國企業稅務籌劃需求的實際狀況

      為了分析目前我國企業對於稅務籌劃的實際需求狀況本文采取了問卷調查和訪談相結合的實證研究方法。本次問卷調查的被訪者主要包括企業總裁、經理、財務或稅務主管。在調查方式的選擇上採取現場發放問卷和網絡發送電子版問卷兩種方式現場發放的場所為相關稅務籌劃培訓會議的會場網絡發送則在事前已進行電話溝通的條件下通過電子郵件將問卷發送給企業的相關部門或人員。需要說明的是在進行現場問卷調查時筆者將問卷調查和訪談相結合通過與被訪對象的溝通力圖掌握更為直觀、具體的研究資料。本次調查總計發出問卷 60 份其中現場發放 40 份電子郵件發送 20 份收回問卷 52 份其中現場發放的收回 38 份電子郵件發送的收回 14 份問卷回收率 86.67 %回收的問卷中,有效問卷 50 份樣享有效率 96.15 %。

      通過對回收的 50 個有效樣本企業問卷的統計分析在對以上有關我國企業稅務籌劃需求基本判斷作出檢驗的同時,對於目前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實際需求狀況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一)企業普遍感覺稅負偏重但減負要求反應不一

      在對樣本企業的調查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國企業對於自身稅負的水平普遍感覺偏高並且普遍有減輕自身稅負的要求。 50 個被調查企業中認為自身稅負水平過高的有 39 家,認為一般的有 9 家認為不高的只有 2 家且均為外資企業。對於這種稅負狀況企業也表現出了較強的減負願望有 40 家樣本企業表示有減輕稅負的要求佔到樣本總和的 80 %。

      (二)稅務籌劃並非企業減輕稅負的首選方式違法減負手段仍很普遍

      既然目前企業反映自身稅負較高並且普遍都有減輕稅負的要求。那麼作為減輕稅負合法手段的稅務籌劃理應得到這些企業的青睞。但是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目前我國很多企業雖有減負要求但仍普遍採用偷逃稅、關係稅等違法手段稅務籌劃並未成為企業的首選方式。通過對“企業為減少繳納稅款而採取的主要手段”的調查可以發現(參見表 1 ) 50 個被訪樣本中多數選擇了“與稅務局搞好關係”和“各種方式的偷逃稅”而且企業普遍對稅務局存在依賴和遵從非常注重與稅務局的關係培養希望借此通過“關係稅”、“人情稅”等方或減少自身稅款的繳納,因此,樣本中有 47 個選擇了“與稅務局搞好關係”。相比之下,選擇”開展稅務籌劃”的僅有 8 個而其中外資企業就佔了 5 個可見稅務籌劃在我國企業特別是內資企業中目前並未很好地運用於管理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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