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開始的出口退稅率大幅下調是歷年來力度最大的一次,瞭解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出發點、分析此次調整的總量和結構,有助於判別此次出口退稅調整對相關產業的影響效果和政策的未來走向。
6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7]90號),規定從7月1日起,調整2831項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此次調整涉及的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的37%,是稅制改革後歷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中範圍和力度最大的—一次。在外貿順差居高不下,出口產品結構亟待調整的背景下,此次出出口退稅率的大幅下調被認為具有緩解國際收支不平衡和提高出口產品結構,即總量和結構兩方面的政策效應。
根據WTO規則,對出口貨物所含的商品稅實行退稅,在法律上不構成出口補貼。GATTl994附件9《註釋和補充規定》第16條明確規定:「免征某項出口商品的關稅,免征相同商品供內銷時必需繳納的國內稅,或退還與所繳納數量相當的關稅或國內稅,不能視為一種補貼。」該規定中所說的國內稅,指的足與山門商品直接相關的、可以清晰辨認的商品稅,如增值稅、零售稅等。—般認為,對出口貨物實行出口退稅,可以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價格進入國際,打場,避免雙重徵稅,因此有利於實現公平競爭,這可以看作「徹底退稅」的基本依據。
出口退稅政策的功能定位
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對出口商品所含的流轉稅普遍實行「徹底退稅」,這是…項基本的外貿制度,很少作為經常變動的政策工具使用。而為什麼中國的出U退稅卻演變成了一項政府的政策工具,擔負起了多重政策目標呢?
首先,這是由中國的稅制結構的特殊性造成的。我國目前的稅制結構以流轉稅為主體,增值稅收人占稅收收入的比重接近50%;世界主要國家的主體稅種則是所得稅,流轉稅的比重遠低於我國。出口退稅只能退流轉稅而不能退所得稅,因此,稅制結構是我國出口退稅額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原因。
其次,長期以來,我國的內需不足,經濟增長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資拉動,出口占GDP的比重持續增長。2005年我同出口7619.5億美元,占GDP的比重約為34%。2006年,我國口9691億美元,占GDP的比重進一步提高到約45%。稅制結構和出口占GDP的比重這兩個因素的共同作用導致我國出口退稅額不斷增加,財政難以承受「徹底退稅」的負擔。
從表1中可以看出,2006年與2001年相比,出門額增長丁2.64倍,出口退稅則增長廠3倍。 由於同期財政收入、國內增值稅分別只增長了1.4倍和1.4倍,因此出口退稅占財政收的比重由2001年的6.54%上升為 2006年的10.89%,占國內增值稅的比重則由2001年的20%上升為2006年的33.23%。
再次,目前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任務很重,需要有力的產業政策措施實現經濟結構的調整。而產業政策調整的目標,一是要促進能源節約和資源綜介利用、加強環境保護;是提高產業(出口)結構,鼓勵自主創新。提高技術含量和附加值。而出口退稅對不同產業的差別待遇有利於實現上述目標,因而成為貫徹產業政策的重要工具。另外,通過降低出口量大價低,容易引發貿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出口退稅還能夠發揮貿易政策的作用。
最後,正是由於出口占GDP的比重偏高,近年來我國宏觀經濟層面的主要問題是貿易順差迅速擴大引起的被動貨幣發行導致的流動性過剩,這是資產價格快速上漲,投資過熱的主要原因。緩解外貿順差過大有兩種政策工具,一是提高人民幣匯率,這是—項總量性政策,即對進出口貿易的所有行業均有影響;二是降低出口退稅率適度控制山口,這一政策工具具有選擇性,能夠區分不同行業實施差別待遇,並且只影響出口不影響進口,既貫徹了產業政策、又能夠起到總量調整的功能。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稅制結構和以出口拉動的經濟增長方式導致財政無法承擔「徹底退稅」的負擔,而以差別待遇為基礎的出口退稅則演變為貫徹政府產業調整意圖的政策工具,並且出口退稅率的整體性上調或下調還起到了鼓勵或適度抑製出口,並部分替代匯率政策的功能。
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效應
此次出台的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從內容上分析,其政策意圖土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取消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山口退稅,這是2005年第四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延續,是貫徹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在出口退稅政策中的體現。
二是降低了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除了傳統的低附加值勞動密集型產品,如紡織品的出口退稅率進—步下凋外,此次下調還涉及到陶瓷、塑膠和橡膠製品以及部分鋼鐵製品和機電產品。
三是通過人範圍的下調出口退稅率,在促進出口結構調整的同時,政策制定者還希望此次調整能夠起到控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流動性過剩等宏觀經濟問題。
儘管總量政策是通過結構調整的方式得以體現,但此次出口退稅政策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同時實現總量與結構的雙重目標卻需要時間的檢驗。因為出口退稅率結構性下調的主要目標是出口結構的升級,而結構升級將帶來出口附加值的提高,並不一定自然產生出口總額下降的效果。
中國的國際收支不平衡問題,歸根結底是由中國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和經濟增長方式所決定的。如果內需不足的問題得不到解決,高投資所形成的產能最終仍然需要在網際市場上尋找出路,尤其是對於鋼鐵、化工等產業而言,規模經濟帶來的市場銷售壓力在國內市場無法實現,必然需要拓展國際市場。因此,如果中國產業結構調整所形成的資本密集、技術密集的產業最終還是要依賴出口實現規模經濟,出口退稅率下調的政策效應將會大打折扣。從長期來看,出口退稅政策減順差的作用不應過分高估。
而自匯率改革以來,人民幣已有了較為顯著的升值,而且進一步升值的預期也越來越強烈。在這種背景卜,出口行業,尤其是低附加值出口行業已經面臨著嚴峻的挑戰,此次出口退稅率的下調只是進一步強化了這些產業調整的壓力。
另外,出口退稅政策作為產業政策工具也應當具有穩定性,不宜進行頻繁的調整,否則會干擾市場主體進行正常的經營決策。因此,筆者認為,應將出口退稅政策明確為產業政策工具並盡快調整到位,緩解貿易順差的任務更多地還是要依靠匯率政策或其他措施來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