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實施的新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的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方法與舊準則有較大的差別,這對企業有何影響,現作以下對比分析。 

      一、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新準則規定,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資本化金額,屬於為購建或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發生當期實際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後的金額確定。 

      舊準則規定,僅指購建固定資產而專門借入的款項予以資本化。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與在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所發生的資產支出相掛鉤。每期利息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置或建造固定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資本化率是借款利率或加權平均利率)。 

      例1:甲公司為購建廠房於200512月底向銀行借入專門借款600萬元,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5%.200611新廠房動工,工程預計為1年。11資產支出300萬元,41支出200萬,81支出100萬元。專門借款借入後暫未支出的部分作為活期存款存入銀行,年利率為1%.計算2006年利息資本化金額。 

      新準則下,當期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則該公司2006年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600×5%=30(萬元);專門借款借入後暫未支出的部分作為活期存款存入銀行而產生了利息收入,200611支出300萬後,另300萬在13月中產生的利息收入為0.75萬元(300×1%×3/12);在支出200萬元後,100萬元在47月產生的利息收入為 0.33萬元(100×1%×4/12)。因此,2006年專門借款資本化利息=30-0.75-0.33=28.92(萬元)。賬務處理為:借:在建工程28.92萬元,銀行存款1.08萬元(O.75+0.33);貸:長期借款30萬元。 

      舊準則下,每期利息資本化金額=至當期末止購置或建造固定資產的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本化率。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實際佔用天數(月)/會計期間涵蓋的天數(月)]=300×12/12+200×9/12+100×5/12=491.67;因只有一筆專門借款資本化率則為借款利率5%.因此,2006年專門借款資本化利息=491.67×5%=24.58(萬元),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為600×5%-24.58=5.42(萬元)。賬務處理為:借:在建工程24.58萬元,財務費用5.42萬元;貸:長期借款30萬元。 

      由此可看出,新準則對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金額為28.92萬元,比舊準則24.58萬元高出4.34萬元,這使實行新準則對企業長期資產增加4.34萬元,當期利潤增加 5.42萬元,而且新準則的計算方法要簡便得多。 

      二、一般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新準則擴大了可予以資本化的借款範圍,包括了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而舊準則僅為專門借款。新準則規定,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了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其計算方法與舊準則專門借款利息資本化的計算相同。 

      例2:乙公司為建造一幢辦公樓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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