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自從加入WTO後,因來料加工政策不符合國家經濟政策,已不再為國家鼓勵項目。尤其在2006年大陸海關總署將1,130項降低出口退稅稅率的商品,列入加工貿易限制類項目,依規定,該商品於進口時一律徵收進口關稅及增值稅,使得來料加工廠衝擊更大。原本來料加工廠過去免稅,目前加征關稅、增值稅又卻無法享有出口退稅優惠,為此,顯示大陸政府要逐步取消「來料加工廠」已是政策趨勢,也逐步取消來料加工的稅務優惠,且須納入國稅監管範圍,希望加大當地化採購政策。各地政府例如深圳及東莞相繼對來料加工企業提出「明示」或「暗示」的轉型政策。逐步淘汰那些佔用土地面積較大、技術水平低、經濟效益差、環境污染嚴重、能源消耗大、安全生產隱患大的「劣質企業」。先知先覺的來料加工企業已聞風而動,有的已就地轉業,有的已轉移陣地,外遷出走,有的選擇關廠。
一、來料加工廠轉型的關鍵時刻
鑒於,中國大陸政府在2008年實施兩稅合一及來料加工廠不再發放營業執照下。來料加工廠宜在2007年新設立生產性企業上可搭上享受『二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政策的末班車,對願意轉型的來料加工廠,雖是艱難又必須跨過門檻,無礙是乘勢發展的好時點。因此,須把握今年下半年及早評估準備轉型將來料加工廠轉型為獨資企業,如此又可享受與客戶交易時開具或收取增值稅發票,辦理稅務『免、抵、退』的出口退稅機制,也為企業創造稅務利潤。
來料加工廠雖屬加工貿易型態,企業的資金及設備雖由外商投資對純屬代加工全部外銷的企業,有極大方便性、操作性。但在經營上面臨的一些盲點:
(一)無法取得企業經營的自主權,使得外商企業較無保障。
(二)無法取得合法內銷權,所生產產品必須全部外銷,又內購材料受到限制不能拓展大陸市場。
(三)在轉廠過程中因單價幅度差異太大,造成轉廠困難。
(四)進口計量單位(重量或數量)的不同造成海關、倉庫帳不一。
(五)加工廠工繳費及管理費高達25%左右,經營成本偏高。
(六)無法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在商品被列入禁止類後,稅務成本大增及無獨立法人亦無賦稅優惠及發票扣抵。
(七)機器設備及資產所有權登記他人名義下,無法保障投資所有之產權及企業財務融資來源。
(八)新公司匯款給來料加工廠進行清算,企業主可能無法以合法名目匯出海外,只能透過地下管道(黑市)匯出。
綜上,從企業投資經營的角度而言,來料加工廠企業轉型為外商獨資企業具有強烈的必要性,企業已到了被迫轉型的關鍵時刻。

| 輸入郵箱地址即可訂閱 | |
| 點擊通過RSS訂閱本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