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起,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據實扣除,福利費支出可以不超過按工資薪金支出的14%部分准予扣除。與此同時,業務招待費只能列支發生額的60%。在此規定下,許多企業都在思考,是否應該把以前記入招待費的開支,以後記入福利費。為了方便大家把握福利費的開支範圍,現將有關福利費的規定列出,供大家參考:

           職工福利制度是指企業職工在職期間應在衛生保健、房租價格補貼、生活困難補助、集體福利設施,以及不列入工資發放範圍的各項物價補貼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權益,這是根據國家規定,為滿足企業職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職工福利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從企業提出的職工福利費和住房補助基金。

      (1)職工福利費的開支範圍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

      是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

      包括職工浴室、理髮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後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2)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

      (3)住房、醫療和工傷等保險費用

      目前社會保險各地規定不統一,請查詢各地有關文件。

網友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