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國產設備退稅的範圍和條件
1、享受國產設備退稅的外商投資企業,是指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已投入的資本金必須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的25%(含)以上。
2、享受退稅的設備範圍:
(1)在2002年3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符合《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中規定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以及《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的投資專案,採購國產設備准予退稅。
(2)在2002年4月1日以後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符合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原外經貿部聯合發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第21號令)中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投資專案,採購國產設備准予退稅。
對符合上述規定的專案,購貨合同中列名的隨設備購進的部分塑膠件、橡膠件、陶瓷件及石化項目用的管材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比照國產設備,准予辦理退稅。
(1)經有權外經貿部門認定的符合退稅的投資專案;(2)同一投資項目內使用,並在購貨合同上列明;(3)按照財務制度規定,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後形成固定資產;(4)未列入國務院《外商投資專案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
對列入國務院《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在國內採購的設備,不能享受退稅的稅收優惠政策。
3、享受退稅的設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必須是以貨幣購進的未使用過的國產設備,不包括投資方的實物投資和無形資產投資。
(2)必須是在稅務機關核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後購進的國產設備。
國產設備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設備。
4、退稅投資總額的確定,按以下公式計算:(1)核定退稅投資總額=投資各方的貨幣投資總額-已購免稅進口設備總值1投資總額應為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的投資額。
2在註冊資本未到位的情況下,按驗資報告中實際到位註冊資本占應到位註冊資本的比例與所批准的投資總額確定退稅投資額。
3退稅投資額為計算退稅的投資總額減去實物投資、無形資產投資和進口設備。
(2)「已購免稅進口設備總值」應根據企業附報的由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確認書》中註明的「企業已購進口設備總額」確定。
二、採購國產設備的登記管理
1、凡符合退稅範圍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履行每份國產設備採購合同第一次購買國產設備前,應先到外經貿主管部門辦理《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確認書》;
2、外商投資企業辦妥《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確認書》後,到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申請表》;
3、外商投資企業填妥《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申請表》上所列內容,並經海關對稅則號列和累計已進口免稅設備總值確認蓋章後,到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手冊》(以下簡稱《登記手冊》);
4、外商投資企業填妥《登記手冊》後,應持《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申請表》和《登記手冊》,並附以下資料,到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申請辦理購進國產設備的登記備案手續:(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本;(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影本;(3)出口退稅登記證副本影本;(4)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協議影本;(5)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書影本;(6)進口設備清單;(7)投資方實物投資原始憑證影本;(8)國產設備供貨合同影本;(9)驗資報告。
5、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接到企業的申請後,根據企業申請情況進行初審,同時填寫《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審批表》,並在《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審批表》上加蓋公章後上報市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複審。市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經複審後,應如實填寫《登記手冊》,並加蓋公章後返還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轉交外商投資企業。
6、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應建立台賬,將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擬購進國產設備名稱、數量、金額等有關資料登記造冊,並輸入電腦。
7、外商投資企業因故未能執行購銷合同的,應持原《登記手冊》到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辦理註銷手續。稅務機關應登出相應的台賬記錄。
三、採購國產設備的購銷管理
1、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時,供貨企業根據購貨企業提供的《登記手冊》影本、供貨合同,准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如供貨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供貨企業主管徵稅稅務機關根據供貨企業提供的《登記手冊》影本、供貨合同影本及有關資料,審核無誤後,還應按規定開具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開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購貨企業與供貨企業結算國產設備貨款時,可以外匯或人民幣結算,以外匯結算的,按照外匯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採購國產設備的退稅、監管
1、外商投資企業購進國產設備後,按每份合同所採購的國產設備,自購買產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票之日起90日內,填寫《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申報表》,同時附以下資料向所轄管的各轄市(區)國稅局負責辦理退稅的部門和市區各管理分局申請辦理國產設備的退稅手續:(1)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