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過程是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第三階段。在這階段中,企業通過產品的銷售,收回貨幣資金,以保證企業再生產的進行。企業應通過計算結轉產品的銷售成本,並將其與當期實現的銷售收入相配比,從而計算出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實現的產品銷售利潤或發生的虧損。 

      產品銷售成本計算的物件是每一種已銷售的產品。由於產品銷售成本是已售產品的生產成本,因而,產品銷售成本的計算,實質上是已售產品生產成本的結轉。


      在通常情況下,各批完工產品的生產成本是不相同的,因而,計算結轉產品銷售成本的關鍵是如何確定已售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

      結轉已售產品生產成本的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及個別計價法等。通常可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已售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其計算公式如下:

      在計算出已售產品的單位成本之後,就可據以算出當期的產品銷售成本,其計算公式如下:產品銷售成本=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產品銷售數量下面舉例說明產品銷售成本的計算方法。

      例:新華工廠20013月份銷售甲產品650台,丙產品1100件。3月初庫存產品的情況如下:甲產品200台,單位成本55.29元;丙產品400件,單位成本41.25元。3月份甲、丙產品完工數量及單位成本見如下表。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產品銷售成本如表產品生產成本計算表

    成本專案 甲產品(800台) 丙產品(1000件) 
    總成本 單位成本 總成本 單位成本
     
    直接材料
     32000  40  35000  35  
    直接人工
     3192  3.99  5000  5  
    製造費用
     8000  10  6500  6.50  
    合計
     43192  53.99  46500  46.50  

      甲產品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55.29×200+53.99×800÷200+800=54.25(元)

      甲產品的銷售成本=54.5×650=35262.50(元)
      丙產品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41.25×400+46.50×1000÷400+1000=45(元)
      丙產品的銷售成本=45×1100=49500(元)
      在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84762.50
          貸:庫存商品——甲產品
      35262.50
                      ——乙產品
         4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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