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8年單位開始施行新《企業會計準則》,之前存在的開辦費用應如何過渡?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 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規定:「 首次執行日企業的開辦費餘額,應當在首次執行日後第一個會計期間內全部確認為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