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的《關於取消小麥等原糧及其制粉出口退稅的通知》稱,經國務院批准,從20071220日起取消小麥、稻穀、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
      經歷了一系列房地產調控之後,如何求生成一些開發商面臨的難題……
      此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2年發佈的《關於出口大米、小麥、玉米增值稅實行零稅率的通知》,出口大米、小麥、玉米增值稅實行零稅率,同時執行13%的出口退稅率。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專家認為,出台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減少糧食出口,確保國內供給,以穩定目前國內的物價水準。當前我國的物價上漲主要還是由於糧食、植物油、肉禽蛋等初級產品導致的結構性通脹,取消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將對抑制物價上漲產生積極作用。
      通知指出,取消原糧等出口退稅的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對20071220日以前已經簽定的價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在20071231日之前持已經簽定的合同文本(正本和副本)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經備案後的出口合同,在2008229日之前出口的准予按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執行;未經備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調整後的退稅率執行。200831日以後,無論新老合同一律按調整後的退稅率執行。
      今年以來,針對我國外貿順差過大的情況,我國多次調整出口退稅率,並對部分商品加征出口關稅,但此前調整比較集中的是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從時點上看,我國從71日進行了一次比較集中的調整,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37%2831項商品出口退稅率普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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