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导读:總結 1. 目前,我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採用憑票抵扣的制度,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為抵扣的必要但非充分條件,而轉型後,增值稅抵扣範圍擴大,若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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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結

      1.目前,我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採用憑票抵扣的制度,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為抵扣的必要但非充分條件,而轉型後,增值稅抵扣範圍擴大,若再將專用發票作為惟一的扣稅憑證,則必將在更大程度上刺激納稅人的偷漏稅動機。希望有關部門出台相關的監控或配套措施,以杜絕假發票,降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對納稅人經濟利益的驅動。

      2.消費性增值稅僅適用於一般納稅人,而對於小規模納稅人而言,其固定資產應和存貨一樣,是不允許抵扣的。事實上,增值稅轉型對小規模納稅人來說是不利的。因為一般納稅人為了能取得專用發票進行抵扣,在取得固定資產時會避免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而小規模納稅人便只能以更優惠的條件來吸引客戶。所以,稅法應適當降低一般納稅人的條件,以便在更大的範圍內兼顧公平。

      3.本文僅從增值稅會計核算的幾方面進行了探討,但增值稅轉型對會計核算的影響遠不止此。如轉型後,對於稅收籌畫、財務管理等方面將有更多的新思路。即由於增值稅與所得稅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係(即少交了增值稅便可能多交所得稅,反之亦然),由於將增值稅額納入抵扣範圍,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也因此發生了變化,從而影響該資產日後的折舊額,進而影響到各期的成本、經營成果以及所得稅的核算與數額繳納,而且增值稅抵扣額的變化還會影響到企業的現金流量、財務狀況以及資金的時間價值等。所以,本文對於消費型增值稅的實施對企業的全面管理提升的影響僅起一個拋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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