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籤內容
IPPC即國際植物保護 公約組織.根據我國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年第4號 公告 通知,自2005年3月1日輸往歐盟、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帶木質包裝的貨物,其木質包裝要加蓋IPPC的專用標識。(膠合板、刨花板、 纖維 板等除外)
2)填寫完薰蒸聯繫單,待檢疫人員簽字後,方可薰蒸,否則薰蒸隊不給作薰蒸。
3)薰蒸藥劑:CH3BR(一般情況下)
4)填寫報檢單時,若貨要加標識,填在“備註”裡。
5)進口報檢:貨到目的港,換得提貨單即可報檢報關。對於進口貨必須報檢。
進口報檢手續
目前,很多貨主傾向於委託貨運代理辦理進口報檢、報關等事宜。但有些貨主在委託代理時提交的單據不全,這就可能影響到貨物進口報檢、報關速度。為使貨主的進口貨物能夠盡快完成報檢、報關,現介紹貨主委託代理辦理進口報檢時需要的手續。
進口報檢需要注意事項:
1、基本單據:運單、發票、箱單、合同。
2、來自美國、日本、韓國、歐盟(德國、瑞典、西班牙、義大利等)等國的貨物,需提供國外的包裝證明,木質包裝(含木托盤)需出具國外官方的薰蒸證明,其他包裝(如紙、塑膠)需出具國外的非木質證明。
3、國家質檢總局對涉及人類健康和安全,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強制性認證制度 。按照《強制性認證產品目錄》的 規定 ,進口商品應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認證申請書、必要的技術檔和樣品,進行“中國強制認證”(“3C”認證)。
以下進口產品需要3C認證:電線電纜、電路開關及保護或連接用電器裝置、低壓電器、小功率電動機、電焊機、電動工具、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家用電冰箱和食品冷凍箱、電風扇、空調器、音視頻設備、資訊技術設備、照明設備、電信終端設備、機動車輛及安全附件、機動車輛輪胎、安全玻璃、農機產品、乳膠製品、醫療器械產品、消防產品、安全技術防範產品。
貨主在委託代理報檢時,應向代理提供上述產品的3C認證。進口商品如沒有取得3C認證,貨主可委託代理代為申請3C認證。
4、貨主進口舊機電產品時,貨主應當向代理提供國家質檢總局或者直屬檢驗檢疫局出具的《進口舊機電產品免裝運前預檢驗證明書》(正本)或者《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備案書》和《舊機電產品裝運前預檢驗證書》(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單證辦理進口報檢手續。
舊機電產品進口前需取得外經貿部門簽發的證明檔的,報檢時應當同時提供允許進口的證明檔。
5、異地貨主還應提供進口通關單第2聯。
6、進口報檢地點為報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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