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
- 發表時間:2009-03-30 11:28 來源:中國稅務報 收藏本文 挑錯 推薦好友 打印
3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紡織服裝、輕工、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和電子資訊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去年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以來,我國外貿出口受到明顯影響。據商務部統計,從去年下半年起,我國的外貿出口增長開始放緩。11月首次出現同比下降,當月我國外貿出口1149.9億美元,同比下降2.2%;12月,全國出口1111.6億美元,同比下降2.8%;2009年1月~2月,全國出口1553.3億美元,同比下降21.1%。為支持外貿出口,提振經濟,保證就業,國家從去年下半年起,已經連續提高5次出口退稅率。相關統計顯示,出口退稅率提高後,我國實際辦理的出口退稅明顯增加,不僅緩解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部分調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還表現出跌勢趨緩的積極現象。
有關人士指出,國家此次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是為了落實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增長的一攬子計畫,全面實施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稅務機關必須積極落實,努力提高服務水準,在加強管理、嚴防騙稅的同時加快退稅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