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託)書》;
3、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註銷分支機構的決定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
因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合夥企業分支機構辦理註銷登記時,應一併辦理解除負責人警示限制手續。提交文件、證件如下: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註銷原因註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申請解除負責人×××的警示限制”;
2、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分支機構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及稅款、職工工資完結情況的說明;
3、《指定(委託)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
特別提請注意:
1、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要更換被委託人。如被委託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指定(委託)書》。
2、如果委託有資格的登記註冊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指派函》、《委託書》、代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及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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