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申請書(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複印件;
2、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創立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
3、1審計報告或評估報告及驗資報告2變更為募集設立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批准文件;
4、提供歷史文件(原董事會決議,原合同和/或章程)複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
5、發起人簽字、蓋章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
6、新的董事會名單、身份證名複印件及委派書原件(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7、承諾書(需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辦理人員授權委託書及身份證複印件、驗資報告複印件;
8、審批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工商局):
1、《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託)書》;
3、公司章程規定的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發起人簽字、蓋章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
6、審批機關的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副本1;
7、新的董事會名單、身份證名複印件及委派書原件(委派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8、1審計報告或評估報告及驗資報告2創立大會決議3董事會決議4監事會決議5變更為募集設立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
特別提請注意:
1、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要更換被委託人。如被委託人發生變化,請重新提交《指定(委託)書》。
2、如果委託有資格的登記註冊代理機構辦理,應提交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指派函》、《委託書》、代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及身份證明。

| 輸入郵箱地址即可訂閱 | |
| 點擊通過RSS訂閱本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