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外經貿局獲悉,新開發的加工貿易合同電子審批系統(一期)的測試工作已基本完成,將定於2009年7月6日(星期一)正式啟用。
屆時,舊的來料加工合同審批系統及原國貿科的加工貿易合同電子審批系統將會停用,所有的來料加工及民營企業的進料加工合同業務全部通過新系統進行申報。
根據現行出口退(免)稅管理規定,出口企業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210天內到市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出口企業未按規定如期辦理收匯核銷或超期未進行收匯核銷的出口貨物,稅務機關將按照規定視同內銷徵稅。
為協助出口企業做好出口收匯核銷工作,避免超期收匯核銷情況的發生,東莞市國稅局特設計“出口收匯核銷預警EXCEL表”。
“出口收匯核銷預警EXCEL表”的操作原理:將<出口收匯核銷網上報審系統>中的核銷單號與<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系統8.0版>中的核銷單號對碰,檢查出口核銷單有無準時核銷,並提醒企業是否在電子口岸交單。
該EXCEL表由多個表格組成,第一個表格“核銷表”,是從外匯核銷軟件中導出的已核銷數據明細表;第二個表格是各月份出口數據核銷情況匯總表;之後的表格依次為各月份出口業務核銷情況明細表。
●溫馨提醒
一、 各單位根據自身的業務量配備足夠的人員與操作設備(操作設備配置要求:內存最低512M,操作系統是windows XP,打印機一臺或多臺)。
二、 盡快熟識新系統各種業務的操作。
三、 錄入料件憑證時如實申報料件的單價(新系統使用前已申報的成品憑證及料件憑證將會保留,不需要重新申報)。
四、技術咨詢電話:22997513 (甘亮)、13922184040(劉盧明),業務咨詢電話:22819760 (郭誌偉)。
此外,各鎮(街)外經辦要盡快通知本鎮使用電子審批系統的來料加工企業,而企業詳細名單可登錄東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網站查詢。
核銷單是否準時核銷 一查便知
為協助出口企業做好出口收匯核銷工作,東莞市國稅局將設計“出口收匯核銷預警EXCEL表”核銷單是否準時核銷 一查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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