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整個外貿影響不大
“預計下半年中國出口形勢也將繼續向好,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不會對這種趨勢造成多大的影響。”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主任趙玉敏告訴中國商報記者。
趙玉敏分析說,目前全球經濟形勢尚存多種不確定因素,各國均面臨著不同程度的財政、金融、就業等問題,人們的資產財富在不斷縮水,這種情況下,各國更有理由追求中國物美價廉的商品。也就是說,越是在經濟形勢不穩定的時候,越有利於中國商品的出口。物美價廉就是中國出口商品最大的競爭力,這個最基本的判斷支撐著中國出口的增長。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決定從7月15日起取消鋼材、醫藥、化工產品等406個稅號的產品出口退稅。
這是繼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調出口退稅率之後,政府部門首次反向調整出口退稅政策。有評論稱,這標誌著我國外貿政策轉向,可能影響剛剛有所好轉的外貿形勢。但趙玉敏卻認為:“此次外貿政策調整,順應了整個國際經濟環境變化的大趨勢,並不會對中國整個外貿形勢造成大的沖擊。”
據海關總署最新數據顯示,今年5月份,我國進出口總值2439.9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8.4%,其中出口增速明顯加快,接近50%。在世界經濟復蘇的大氛圍之下,中國的進出口呈現出強勁的恢復性增長勢頭。
此次退稅取消受沖擊最大的當屬鋼鐵業。據了解,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的406個稅號產品中,涉及鋼鐵產品40多個稅號,基本涵蓋了所有熱軋產品和部分冷軋產品。在整個鋼鐵出口市場中,中小型鋼企八成以上都是生產出口熱軋產品,出口退稅也一直是它們最主要的利潤來源,那麼這次出口退稅鋼材市場又將面臨著怎樣的變化?
“總的來說,下半年國內鋼材市場價格將在目前低位運行的基礎上受通貨膨脹和原料高位運行的作用,鋼廠也不可能在虧本的情況下運行很長時間。”一業內分析人士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如果鋼材現貨售價長期運行在成本以下,鋼廠必然會控產保價,從目前來看,近期鋼價底部震蕩的走勢還將維持一段時間,在七月中下旬,隨著原有低價庫存的消化和市場做多情緒的醞釀,鋼材市場將展開試探性的反彈,隨後鋼材市場價格將拉升,近期全國範圍內洪災超預期,一方面,洪災對鋼材資源的正常流動造成嚴重影響,局部地區的鋼材資源流動不平衡也將推漲鋼材市場價格;另一方面,傳統的災後重建加上經濟適用房的大規模建設,下半年的鋼材需求將有一定的保證,所以對下半年的鋼材市場價格還是要有一定的信心,下半年鋼材業並非因出口退稅而萎靡不振。
趙玉敏也認為:“取消出口退稅,雖然不會對中國整個出口增長形勢造成嚴重沖擊,但是對部分企業,尤其是規模較小、盈利能力較差的企業影響還是較大的。”有一些規模較小、盈利水平較低的企業出口盈利主要依靠出口退稅來維持,一些小企業將面臨經營不下去甚至破產的困境。
那麼,應如何看待一些小企業因出口退稅的取消而陷入困境。
“兩高一資”浴火重生
“取消出口退稅最大的利好就是能夠促進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趙玉敏說。“與匯率調整相比,出口退稅調整更有針對性一些。這次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也主要集中在‘兩高一資’產業,凸顯了政府進行結構調整的意願和決心。政策紅利取消後,落後產能勢必無利可圖,無法生存,企業必須迅速扭轉粗放經營的慣性,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產品研發、工藝改造中去,充分挖掘自身潛力,堅持不懈地運用新型實用技術和科技創新成果,促進產品升級改造。”
趙玉敏分析說,在中國的出口結構中有很多商品都屬於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密集型商品,很多企業都是從國外進口原料,在國內進行加工出口,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是企業盈利不高,還把環境汙染留在了國內。“從世界能源發展趨勢、從環境保護的層面講,中國在出口結構中都不應該再支持這種‘兩高一資’產業,需要進行結構調整。”
“對於這種‘兩高一資’產業的出口政策扶持不是一種科學合理的資源利用形式,反而會造成更大的資源浪費。”趙玉敏認為。“當前形勢下進行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表明了中國政府對經濟復蘇的信心,同時也表明了政府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促進結構調整的決心。”
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國際市場對非熟練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的需求業已趨於飽和,勞動密集型產品的主要出口國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進口國消費者對此類商品的質量預期越來越高,有些產品的質量預期已非一般熟練勞動力所能達到。尤其是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後,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過度競爭格局已經使得東亞國家處於“與鄰爭食”的狀態之中,這種過度競爭使得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價格大幅度下跌,並屢屢招致反傾銷指控。並且,附加值低的產品即使出口了,所獲利潤也極低。那種單純為了換取外匯就是賠本也要出口的政策在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外匯稀缺的條件下是可以的,但目前已快達到兩萬億美元。中國社科院工經所杜瑩芬認為:“這種單純為出口而出口的做法已經沒有必要。”
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經濟論壇最近發布的《2009—2010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中國內地在這一報告的競爭力排名榜上的位置還處於29位。
“改變單純模仿而不重創新,提高技術的競爭力是我國面臨的一大問題。”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杜瑩芬分析說。對我國企業來說,調整產品結構,加快技術進步,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是當務之急。目前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也在一定程度上為出口商品結構的調整提供了條件,反過來,出口商品結構的調整也必將帶動國內產業結構的升級,促進我國供給與需求質量的提高。從長遠來看,出口商品結構的調整必然對中國經濟的發展起到重要推進作用。
杜瑩芬進一步認為,出口退稅的取消還能大大促進外貿企業的改革。
此次出口退稅機制改革,不同企業受到的影響有所差異。下調出口退稅率後,很多外向型生產企業和外貿流通企業的經營業績都會受到較大影響,但是,與生產企業相比,專業外貿公司在此次退稅率調整後將受到更大沖擊。
對外貿流通企業來說,外貿流通企業的利潤率遠遠低於生產企業。因此,外貿流通企業對退稅率下降的反應要敏感得多。由於退稅率下降導致的利潤率下降,作為中間流通環節,理論上可以通過向供應商壓價和向客戶提價的方式來抵消。但是,經過多年來的外貿體制改革,我國外貿經營門檻大幅降低,獲得進出口自營權的生產企業快速增長,生產企業、海外進口商和批發商的選擇範圍都大大增加,外貿流通企業對上下遊的要價能力越來越低,供銷兩頭擠壓將使外貿企業面臨更大的生存難題。外貿企業面臨的困境迫使其與生產企業更好地進行溝通。提高生產企業通過代理制擴大出口的積極性,將有助於我國外貿代理制的完善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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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出口與退稅高依賴或成歷史
我國出口退稅調整的歷史證明,商品出口與退稅率緊密相關,出口退稅率的變化會及時、敏感地反映在當年出口額的變動上。1985年4月我國開始實施出口退稅政策。1988年開始實行出口產品零稅率,直至1993年。但這一時期,在舊稅制體制下,我國實行的是工商統一稅,出口退稅額按照產品分類,由於存在重復課稅問題,很難計算退稅的數額。所以這一時期出口退稅不高。1994年稅制改革,增值稅取代了工商統一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於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新稅制施行後,出口退稅急劇增加,當年商品出口額也比上年增長了31.9%,而1993年的商品出口只比上年增長8%。由於中央財政出口退稅負擔沈重,1995年、1996年,政府兩次調低出口退稅率。出口退稅率的調低給出口帶來了負面影響。1996年的商品出口僅比上年增加了1.5%,而1994年、1995年分別比上年增加32%和23%。隨後,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使中國出口環境惡化。1998年、1999年商品出口分別比上年增加0.5%和6%。為了推動出口,政府在1998年6次提高了出口退稅率。1999年又2次提高了出口退稅率。兩年多次提高出口退稅率推動了出口的增長。2000年出口比上年增長27.9%,2002年比上年增長22.3%。
“隨著我國出口退稅的逐步取消,我國產品的逐步升級和競爭力的增強,產品出口與出口退稅的高度依賴關系或將成歷史。”這已成為業內共識。
我國歷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一覽:
2010年7月15日: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包括部分鋼材和有色金屬加工材,玉米澱粉及部分塑料及制品等。其他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還有部分橡膠、玻璃及制品,銀粉、酒精、農藥、醫藥、化工產品等。
2009年6月1日:提高部分機電和鋼鐵制品以及玉米澱粉和酒精的出口退稅率。將合金鋼異型材等鋼材、鋼鐵結構體等鋼鐵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並將電視用發送設備、縫紉機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
2009年4月1日:將紡織品和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此次調整共涉及3802個稅號。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的有合金鎳條、型材,鎳絲,鎳管;鋁合金制空心異型材;不銹鋼熱軋條;外徑25mm的其他精煉銅管;部分橡膠及其制品、毛皮衣服等皮革制品、日用陶瓷、顯像管玻殼、金屬家具等制品。
2009年2月1日: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4%提高至15%,此次調整涉及3325個稅號。
2008年11月1日:一是適當提高紡織品、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藥物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出口退稅率分為5%、9%、11%、13%、14%和17%六檔。
2008年8月1日: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2007年7月1日: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經過這次調整以後,出口退稅率變成5%、9%、11%、13%和17%五檔。
2005年:分期分批調低和取消了部分“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汙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同時適當降低了紡織品等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重大技術裝備、IT產品、生物醫藥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2004年1月1日:調整出口退稅率為5%、8%、11%、13%和17%五檔。
1998年:提高了部分出口產品退稅率至5%、13%、15%、17%四檔。
1995年和1996年:第一次大幅調整出口退稅政策,由原來的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調整為3%、6%和9%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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