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計是審計工作最核心的法理精神
- 發表時間:2010-09-01 09:22 來源:网络 收藏本文 挑錯 推薦好友 打印
"依法審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求真務實"這20字是審計工作必須堅持的基本方針.審計機關依法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法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審計監督,是《審計法》的基本規程.可見,依法審計是審計部門的根本法理指南,是審計工作最核心的法理理念.從審計部門的實際工作來看,要具體體現依法審計最核心的法理精神,就要著眼在法、關鍵在依、載體在審、效果在計
著眼在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各項工作開展的基本準則,審計工作也不例外.《審計法》的頒布、修訂和實施,已經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各地還都結合實際,依據《審計法》制定了實施細則、實施辦法、審計監督條例和專項審計工作法則,極大地豐富了審計工作的法理內容,提升了審 計的法理意識,標誌著審計法則在中國法理領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面對新的發展、新的任務、新的建設,還要進一步加強《審計法》的貫徹落實,擴張社會宣傳面和影響力,提高審計法規的現實廣域度
關鍵在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法理的基本操守.關鍵在依,就是要求審計部門和審計工作人員,知道怎麽依法、為什麽要依法、依什麽法、依法要達到什麽樣的效果.從審計的實際出發,審計法規就是審計部門和審計工作人員必須依靠的基本法理.可見,審計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自覺地在審計工作過程中主動宣傳《審計法》、貫徹《審計法》、使用《審計法》和落實《審計法》,把《審計法》時刻記在心、宣在口、用在手.審計作為重要的監督部門還要自覺地用各類法則來約束自己,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各類法則的規範,體現法理精神,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載體在審.貫徹落實《審計法》,最根本地是在審計過程中自覺地遵守,嚴格依法辦事.載體在審,就是要求我們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者,在實施審計項目時,對編制審計方案、收集審計證據、編寫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出具審計報告、歸集審計檔案等全過程實行法治控制.同時,實行審計項目法治責任評估和追究制度,依據有關審計法規、審計準則評估守法質量,追究有關人員對審計法則落實應承擔的責任
效果在計.各類法則的體現在於實施,審計法則的落實在於審計過程.效果在計,就是要求我們在審計工作過程中依法利用AO與OA兩大系統交互,實行審計項目規範性全過程電子化管理和控制,努力形成法制化的操作程序和技術方法,實現審計法治控制由"事後監督"向"全程監控"轉變,並對審計人員的審計日記、取證材料、工作底稿等資料進行實時監控,充分利用審計管理軟件和網絡平臺,提高審計效率和效能.可見,依法審計就是確保審計工作不走過場、不流於形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每項審計項目都能經得起歷史和社會實踐的檢驗,對黨和政府負責、對人民群眾負責、對社會負責,使審計監督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得到充分發揮.
